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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促干”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含金量”

04-26来源:丽水市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我”摆进党纪学习教育,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含金量”。

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坚持以“学”为先。“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约束、一种责任、一种准则,更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想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这八个字落到实处,就得对照党规党纪原原本本学,扎扎实实悟;要把握好学习重点,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在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中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党性修养,将学习融入日常,将法规烂熟于心。只有这样,才能

让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做一名“对党忠诚,让党放心”的“老实人”。

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保持忠诚干净。党员干部要树立底线思维,筑牢抵制诱惑的作风“防火墙”。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自觉抵御不正之风,保持自身廉洁本色。明确纪律红线、克己守法、履职尽责,坚决破除违法乱纪行为。要拉紧纪律上的“警戒线”,时刻自重自省、处处慎独慎微,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做到不越“雷池”、不闯“红灯”、不碰“红线”,在一言一行中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底色。要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苦,常怀自省之心、常思克己之道,在喧哗嘈杂中默默努力、踏实耕耘,在功名利禄前去留无意、宠辱不惊,如莲一般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如竹一般咬定青山、一任风雨,向下扎根。

要自觉弘扬清风正气,主动担当作为。党员干部要将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在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同时,始终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行业规定和职业道德。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的重要论述要求,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深入一线,走进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做到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更接地气、更贴实际、更富成效;要着力解决群众困难、落实群众诉求,确保权力用在为党建功、为民造福上。(朱慢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