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

法治护航中国巨轮行稳致远

12-02来源: 中廉导刊

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力的显著优势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一个重要体现”。如何以法治优势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的提升,实现中国巨轮抵达民族复兴的彼岸?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为其指明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强化全民法治意识中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纷繁复杂的时代浪潮中把稳法律信仰的“思想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要被全社会的人信仰”。要实现依法治国,唯有树立法律信仰。要把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文化精髓融入

到法治体系建设中,在文化认可中培育法律信仰。要强化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成部分的引领作用,在价值观践行中落实守法自觉。凝聚思想核心要素的最大公约数,形成法治信仰的最大同心圆。

在机遇挑战的改革浪潮中扬起法治公正的“民生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理念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进步和法治优势的生动见证。要继续推动民生立法,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让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在攻坚克难的发展浪潮中划好高质量的“立法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

于一国,则一国治。”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在高质量立法中提升治理效能,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科学规划,立改废并举,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立法科学性、民主化水平,在提高法律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中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黄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