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包头市石拐区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01-23来源:中廉导刊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监委代主任张强代表区监委向石拐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报告。这是石拐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既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落实监察法关于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有关规定的具体举措。

在前期沟通协调,梳理流程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组成视察组于11月18日对区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集体视察,实地查看了区监委办公场所,详细了解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石拐区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相关部署要求,稳妥有序,积极有效开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作为监委自觉接受监督的有力

途径,不断提升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监委主动把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和利益维护,立足监察机关职能,深入持久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反腐败获得感。2021年以来,区监委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主题,开展专项工作27个,其中专项整治19项、专项问题8项。

报告从8个方面总结了全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工作的主要做法。报告介绍,2021年以来,区监委始终把服务大局和关注群众作为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四零”行动为有力载体,深度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民生领域等专项治理,着力整治政策落实不到位、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

收手的问题。在推进停车场领域、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供销社系统等专项行动中,聚焦责任落实,制定详细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分类精准施策,创新性推行“打包式”“捆绑式”监督,着力提高监督质效。

下一步,区监委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决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全面从严的主基调,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着眼石拐区现代化建设新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坚持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以贯之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扛牢政治责任,提升整治成效,切实推动石拐区监察工作再上新台

阶。(石拐区纪委监委)